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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宾县宁远镇办公楼(1-2层)房地产整体转让交易公告

黑龙江哈尔滨 全部类型 2024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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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镇办公楼(1-2层)房地产整体转让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4HL(略))
挂牌价 26(略) 元/套
保证金 100,000元
房屋建筑面积292.0m2
报名开始时间:(略)
报名截止时间:(略)
项目名称 **市****镇办公楼(1-2层)房地产整(略) 项目编号 N0129FC(略)
挂牌起始日期 (略) 挂牌截止日期 (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略) 按(10)个工(略),最多**(4)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市****镇振兴街01-04-030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292.00 套内建筑面积(㎡) 以现(略)
土地使用权面积(㎡) 223.30 使用期限 -
权利性质 划拨 房产类型 办公用房
房屋结构 砖混结构 所在层数 1-2层
房屋户型 以现(略) 房屋朝向 以现场实物为准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闲置 装修情况 以现场实物为准
抵押情况 配备电梯 以现场实物为准
欠费情况 请意向受让方报名前自行查询。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转让标的位于**市****镇振兴街南侧,周围多为临街商服。
其他情况

1、转让标的房产自然层2层,砖混结构,已闲置多年,水暖电已停用多年,屋顶铁皮破损严重,局部漏雨,主体结构及非主体结构完好,已闲置多年。

(略)平方米。因历史原因转让方未办理所有权人变更登记,转让方承诺转让标的所有权归其所有。

3、根据转让方提供的《关于将省地税局所属17处非办公类资产无偿划转给龙睿公司管理的通知》,确定转让标的房产产权人为**省龙睿资产经营有限公(略),土地使用权人为**地方税务局**分局,由受让方承担需(略),请意向受让(略)。 4、在产权转让合同签署前的所欠费用(包括(略))由转让方承担,转让及权属变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自行查实。

5、转让标的涉及二次过户,转让成交后,由受让方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转让标的物的移交、房屋所有权及其他一切相关财产权利的登记、变更、补办、分割等手续,均由(略)。

6、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略).00
评估基准日 2023-06-30
评估机构 **宏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
转让底价(元) (略).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省龙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转让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略),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略),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略)。
我方保证(略),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省龙(略)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行为(略) **省龙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转让标的按现状(不包括(略))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略),特别是隐蔽的瑕疵(略),不作为交易机构、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2、转让标的目前可能存在欠费,所欠费用(包括(略))和转让及权属变更(含多次变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查实并承担。

3、除本公告披露的瑕疵外,转让标的还(略),潜在或隐蔽的瑕疵包括欠缴税费(如水、电、气、供暖、物业费等)、权证缺陷(如不能办理产权、未做产权变更或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以及其他瑕疵等,转让标的按现状(不包括设备、家具、装饰等)进行转让,转让成交后,不退不换。

4、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保证(略),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对转让标的现状及标的全部瑕疵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略)。

5、转让标(略),但房产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等数据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具体数据以不(略),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6、转让标的能否办理产权登记、变更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查询,若不能办理权属登记、变更,转让成交后,转让标的、标的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不退,因产权归属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纠纷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转让标的物的移交、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一切相关财产权利的登记、变更、补办、分割等手续,均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办理产权登记及变更手续所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应缴税费种类及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未明确规定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8、转让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略)及交易机构均不承担责任,受让方支付的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额无息退还。

9、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产权转让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略),(略)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的,转让方(略)。

10、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11、该项目为降价后重新挂牌。

交易
条件
资金(略)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标的交割 1、转让标的交割事宜由交易双方在产权转让合同中约定。
2、转让标的在交易双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之日前所欠的水费、电费、物业费、取暖费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3、转让成交后,转让标的可能涉及多次产权变更登记,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标的产权变更登记,办理产权登记及变更手续所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应缴税(略)。未明确规定的(略)。
4、标的交割完成后,受让方在后续(略)
5、转让成交后,转让方不提供交易价款发票。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额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与竞买的内部决策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受让方须在签署成(略)

3、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略)易机构按(略)。如产权转让合同(略),视为受让方同意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价款划转手续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略)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略)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1、展示时间:(略)
2、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略)
特别说明:意向受让方在踏勘展样前需要提前联系转让方,按照转让方的要求对转让标的进行现场踏勘。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略) 至 (略)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略))进行会员注册、选择转让标的报名、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纳:10 0000元人民币。截止时间:公告截止日17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处置: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略)(含唯一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产权转让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略)(6)本公告及法(略)。

竞价安排 交易(略)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2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略)-2024-04-23 09: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附件下载
附件:(略)
附件:(略)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刘女士/(略);王女士/(略)
监督电话 (略)
咨询时间 (略)(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省**市**长江路28-8号
技术支持 (略)
交易机构 **联合产权交易所:(略)
转让标的位于**市****镇振兴街南侧,周围多为临街商服。
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额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略),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与竞买的内部决策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略)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 3、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价款划转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在产权转让合同中约定,交易机构按照产权转让合同约定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支付给转让方。如产权转让合同中无上述约定,视为受让方同意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价款划转手续

信息来源:https://(略)com/info/ejy(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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