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2024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原因:
更正(略)
更正内容:
磋商文件第3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3.3商务要求:3.3.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更正为:(略)
注:(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计划备案编号:(略)[(略).监督部门:**市**县财政局;电话号码:(略)。3.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略)、《**省财政厅关于推进**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略)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市雨**青江街道爱国路国际商贸城16栋3楼1号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略)
相关附件:
更正函.pdf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