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略),**县自然**和规划局(出让人)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如下:
序 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备 注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 率 (%) |
||||||||
MCGT(略) |
民健路南、乐土路北、西一路东、**大道西 |
(略)合67.8亩) |
城镇住(略) |
1.0-2.0 |
≤25 |
≥35 |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略) |
14335 |
3200 |
其它规划设计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各项要求(MCGH(略) |
[特别提示]
1.中华人民**(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竞买人若为**县境外的公司,竞得地块后须在**县设立独立法人公司,并以该公司的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及办理项目相关手续。
2.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到**县自然**和规划局三楼土地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3.申请人可于(略)7时30分前,向**县自然**和规划局三楼土地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截至(略)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略)认其竞买资格。
5.拍卖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15时,竞价地点设在**县自然**和规划局五楼会议室。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不低于出让底价。
三、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时间,出让人安排专人陪同意向竞买者进行现场踏勘,意向竞(略)。
(二)竞得人在竞买成交后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三)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定金从竞买保证(略)(定金原(略)),余下竞买保(略)。未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在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息)。
(四)该地块的竞得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的50%(含定金),2个月内付清余下全部土地出让金(不计息)。逾期付款,每延迟一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1‰收取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催缴后仍不能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定金。
(五)该地块建设工期等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逾期开、竣工的,每延迟一日,按约定收取违约金。
(六)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经自然**和规划管理部门失信惩戒或其它部门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竞买。
四、土地竞买保证金及土地出让金缴纳方式
(一)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
收款单位: (略)
开 户 行: (略)
账 号: (略)
开 户 行: (略)
账 号: (略)
开 户 行: (略)
账 号: (略)
(二)除竞买保证金之外的土地出让金
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应及时携带单位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到**县税务局纳税大厅现场办理涉税登记及通过三方关联账户(略)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联 系 人: (略)
**县(略)
**县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