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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安县中医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辽宁鞍山 全部类型 2024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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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略)更正公告 有效期: (略)
撰写单位: **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公共**交易中心、**县政府采购中心) 撰写人: 赵凤
((略))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更正招标文件内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更正日期:(略) 15时0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自行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略)。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已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略)),电子邮件中须注明项目名称、包组编号,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则视为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略)。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略)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公共**交易中心、**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 话: (略)
评分办法:(略)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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