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老工业基地新能源充配电桩新基建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新建牛佛镇(略))施工一标段
补遗文件02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补遗文件01中的“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略)
√ 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类(略) 职称或者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
更正为:
√ 具有 中级及以上 职称或者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
更正为:
√ 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 职称或者与项目(略)。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略)
具有中级职称的得 4 分。具有高级及(略) 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更正为: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6 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二、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略)
2024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