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略)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正文42.1条修改为“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或者线上提交投诉材料(http://(略)gov.cn/fwzn/01(略)/(略)/b079d9ca-90f2-4cce-aa7c-94a444e7ac91.html)”。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略)的组成部分,与(略)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省**市**县洪武大酒店南200米明中都旅游文化商业街12栋2楼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13267195618
变更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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