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一、原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时30分”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时30分”
注:本更正公告与项(略),以本(略)。
招标人:**市荔**辰达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略)
致各投标人:
一、原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时30分”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时30分”
注:本更正公告与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招标人:**市荔**辰达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