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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城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公车转让——荣威牌CSA718MC小型轿车川DG8707

四川攀枝花 全部类型 2024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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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公车转让——荣威牌CSA718MC小型轿车川DG8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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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公车转让——荣威牌CSA718MC小型轿车川DG8707
标的名称 项目编码 转让底价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 挂牌(略) 是否联合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略)(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公车转让——荣威牌CSA718MC小型轿车川DG8707
GR2023SC(略)-31.0287 万元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略)
202(略)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概况 标的资产概况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转让方承诺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价款支付方式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保证金说明 交纳(略) 交纳注意事项 保证金处置方式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有合(略)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项目报名联系人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交易须知 风险提示
一、标的详情详见《车辆处置明细表》。
二、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延时报价期为120秒。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一、标的(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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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延时报价期为120秒。加价幅度为:0.01万元。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略)。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略),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略)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略)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略),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略),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略)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略)com)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济类型 企业类型 所在地区 住所/注册地址 法定(略) 注册资本 所属行业 经营规模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家出资(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类型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批准日期 批准文号
**城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略)
国有控股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 **市 市辖区
**市炳仁路独松梁子隧道监控大楼
陈曦
120,000 万人民币
土木工程建筑业
大型
市级国资委监管
——
——
**城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
**城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届(略)
(略)
第3期
1.0287 万元
一次性

一、本次交易(略)。

二、(略)订《车辆买卖合同》。

三、受让方应于《车辆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

四、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应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及转、受双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略)自然人;

二、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三、报名时需缴纳标的相对应的保证金。

四、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一、本次处置的车辆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现状转让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略),也不作为标(略)。

二、本次处置的所有车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车辆参数等数据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三、转(略),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略)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年审、违章、限行范围,以及其他可(略)),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特别提示:由于部分车辆停放时间较久,可能存在车胎漏气、无法启动、油料不足或因机器损坏已无法行驶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竞买成交后,若存在(略),车辆(略),成交价和交易服(略)。

四、本次处置车辆的过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受让方应自行查询了解车辆过户相关规定,车辆交易中涉及的机动车交易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略)、过户费等)由受让方承担,并在办(略)。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五、如车辆存在年审、保险已过期的,在过户(略)(不限于年检、环检)、交强险、车船税、滞纳金、未投保交强险的罚款等相关费用的,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六、本次车辆转让并交付前与转让车辆有关的债权、债务、经济纠纷、交通违章、事故等均由转让方负责,转让并交付后与转让车辆有关的债权、债务、经济纠纷、交通违章、事故、营运费、运管等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负责。

七、本次产权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八、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受让方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等相关交接。

九、其他事(略)(样本)。

十、看车联系人:韩老师,联系电话:(略)。

不参与
0.2 万元
——
2024-04-17 16:(略)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略)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略),交纳的交易(略),在签署(略)。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略)

2.意向(略)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受让方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车辆买卖合同》;

8. 《车辆(略),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略)。

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略),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动态报价
孙辰(略)
李毅(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略),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略),不构成本所(略)。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官网((略)com)及第四产权((略)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略),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略)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略),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略)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略)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略),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略)。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略)。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略),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略),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略),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略)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略),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略),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略)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略)。

西南联合(略)


特别提示:本风险(略),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略)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略)(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略)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略)息等)系西南(略)(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略)。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略),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互联(略)。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略)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略)。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略)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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