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人:(略)综合行政执法局
2、项目名称:(略)政道路人行道维修项目
2.1项目概况:本项目由(略)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实施,现对项目施工单位进行采购。实施范围:(略)**云岭大街、云岭东路、红枫北街等道路;实施内容:人行道维修,包括眨眼石及石材维修更换,盲道断头、缺失、错位、被占等的维修改造等,累计维修面积约1750平方米。
2.2项目地点:(略)
2.3项目最高限价:(略)
2.4工期:(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一、供应(略)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略):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第四季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出具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略):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略)。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第四季度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附网站截图)。
(二)本项目所需资质或要求
1.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
2.施工劳务或市(略),并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三)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7日在(略)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资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磋商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4 月17日 10时 00 分,地点为(略)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公用中心五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地点
本项目公告在(略)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略)金盆路11号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附件:(略)政道路人行道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次招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