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取公告】**米仓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区防火应急道路建设对**米仓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
1 | 项目名称 | **米仓山国家级(略)影响评价 |
2 | 项目受理编号 | F(略)S |
3 | 项目概况 | 根据《**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米仓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区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旺发改〔(略)同意实施“**米仓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区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策要求,需要开展**米仓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区防火应急道路建设对**米仓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编制相应的评价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协助报送相关部门审批。 |
4 | 项目业主 | **县米仓山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 |
5 项 目 要 求 |
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 |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林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业绩要求: 2020年以来对保护地(含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遗产地等)影响评价的业绩,不少于4个。 |
其他要求 | ||
其他说明 | ||
是否要求上(略) | 是 | |
证明材料明细 |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承诺函)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独立法人机构提供下述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新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期内)。 (2)其他组织提供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必须提供) 4.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林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加盖供应商鲜章);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8.2020年以来对保护地(含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遗产地等)影响评价的业绩,不少于4个(提供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加盖供应商鲜章)。 | |
6 | 公开选取开始时间 | 2024-04-17 10:(略) |
7 | 参与项目截至时间 | 2024-04-17 10:(略) |
8 | 供货时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 |
9 | 项目预算总价(元) | 25(略).(略) |
10 | 成本指导价(元) | |
11 | 货物名称 | **米仓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区防火应急道路建设对**米仓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 |
12 | 参数要求 | 见附件 |
13 | 县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 (略) |
14 | 项目业主咨询电话 | 1335(略)31309 |
附件: (略)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