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人(招标(略))、投标人:
一、对于在(略)4月10日期间制作生成的招标文件,若其在系统中仍处于编辑状态,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重新生成招标文件后再提交。
二、若招标文件已经提交交易中心,尚未发布,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时联系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退回招标文件,重新生成招标文件后再提交交易中心。
三、对于已经通过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项目,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重新制作招标文件并通过补遗(澄清)文件方式重新发布。
四、若相关项目已经发布过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文件,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再次重新制作招标文件后并通过补遗(澄清)文件方式重新发布。
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所投项目发布补遗(澄清)文件情况,及时下载并制作新的投标文件;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拨打技术服务电话:(略)
特此通知。
**市公共**交易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