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略)委托,(略)(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县锅圈岩乡马场村(略)矿(新立)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略)
住所:(略)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略)
住所:(略)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县锅圈岩乡马场村(略)矿(新立)采矿权
2.项目编号:(略)
3.开采矿种:(略)
4.地理位置:**县锅圈岩乡马场村,东经 105°02′(略),北纬:26°55′18″~26°55′30″。
5.**面积:(略)
6.拟设**范围:
拐点编号 |
200(略) |
|
X |
Y |
|
1 |
(略).936 |
(略).397 |
2 |
(略).124 |
(略).700 |
3 |
(略).483 |
(略).491 |
4 |
(略).063 |
(略).521 |
5 |
(略).257 |
(略).082 |
6 |
(略).829 |
(略).826 |
7 |
(略).503 |
(略).164 |
**面积:(略) |
7.**储量:本次出让(略)**储量 524.03 万吨(193.38万m3)。勘查工作程度为地质简测,《储量核实报告》及《矿产**绿色开发利用(三合一)》编制费用大写壹拾捌万贰仟元整(¥182000.00元),由竞得人取得后进行支付。
8.开采标高:(略)
9.矿山项目生产规模:80万吨/年(该生产规模仅为推荐生产规模,可由竞得人在办理采矿登记时依申请确定)。
10.拟出让年限:(略)
11.起始价:(略)
12.每次加价幅度:(略)
13.采矿许可证号:C(略)14.多目标管理:(1)节约集约利用矿产**,矿产**开采回采率不断提高;(2)竞得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须具备其他相关法定条件后方可实施开采作业;(3)接受自然**(略),按照规定如实填报矿产储量表和矿产**开发利用情况统计报告等相关报表及报告。
15.开发全过程的动态管理要求:竞买人竞得该采矿权后,须严格按照《矿产**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实施开采活动,集约、节约利用矿产**。
16.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买人竞得该采矿权后,须严格按照《矿产**绿色开发利用(三合一)方案》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按规定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
17.前期投入及固定资产投资:按照采矿权“净矿出让”出让管理要求,对**省**县锅圈岩乡马场村(略)矿前期投入评估价值517万元(其中林地手续办理285万元;土地征收费为212万元;电力设施20万元),指标费90万。共计607万元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不计入矿业权出让收益。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需要提交资料、保证金缴纳
(一)竞买资格条件1.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营利法人。
2.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报名。
3.已被列入公共(略)采矿权的竞买。
(二)报名提交资料清单
1.三证合一的营业(略)(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2.竞买申请(略)(详见出让须知)。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1.出让方式:(略)
2.公告时间:2024年4月12日9:00时至2024年5月11日17:00;
3.挂牌时间:(略):00时至(略)2:00;
4.地点:(略)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及申请登记方式:
1.申请人可于申请报名时间内凭CA数字证书登录(略)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挂牌出让文件资料、并提交书面竞买申请等。
报名咨询电话:(略)
技术支持电话:(略);(略)。
2.竞买资格确认,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竞买资格确认截止时间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凭CA数字证书参与网上挂牌报价(竞价)。
3.报价(竞价)方式
本次挂牌实行网上报价(竞价),申请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略)业务系统参与网上报价(竞价)。网上报价(竞价)采取增价方式竞价,每次报价须高于上次报价一个以上(或整数倍)增价幅度。
(二)申请(略)
1.申请(略):
2024年4月12日9:00时至2024年5月27日16:00。
2.竞买资格(略):
(略):00时至(略)7:00。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网上挂(略)。
1.在挂牌期限内,有竞买人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提交有效报价的,挂牌期限届满,转入5分钟(略)(竞价方法:详见出让资料)环节,网上限时竞价期间,无竞买人(略),以网上挂牌报价期间的报价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者为竞得人。挂牌成交。
2.在挂(略),有竞买人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提交有效报价的,挂牌期限届满,转入5分钟网上限时竞价环节,网上限时竞价期间,有有效报价的,以最终报价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报价者为竞得人。挂牌成交。
3.在网上(略),挂牌不成交。
八、(略)
(一)意向竞买人在递交报名申请前应充分了解采矿权范围的地质情况、**赋存、土地权属、地上地下建设项目及**周边条件等相关情况。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到**现场踏勘,参加本次出让项(略),在提交《采矿权竞买申请书》或交易报名成功后,即视为对采矿权出让公告相关内容无异议,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二)矿产**开采有着不可预见的风险,竞买人须慎重并自行承担风险。出现包(略),出让人不退还已收取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
1.法律法规修改或国家政策变化、矿产**规划调整对采矿权造成不利影响;
2.以往开展的地质工作及形成的地质勘查资料存在瑕疵;
3.不可抗力的影响。
(三)矿业权实行出让合同管理,其他未尽事宜由出让人在《采矿权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
(四)竞得人在本区块(略),应符合《自然**部农业农村部关于(略)9〕1号)的要求。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1.如竞得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被取消竞买资格或因自身原因放弃竞买资格,由出让人作出重新组织出让决定后,(略)重新组织出让。
2.对本采矿(略),公告、挂牌(略),经出让人研究后,决定交易行为继续、中止或终止。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略),并将其列入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1.竞得人拒绝签(略)。
2.竞得人未按矿业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或者(略)。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其它需要公告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业权出让交易行为中止:
1.公告公示期间发现出让的矿业权权属争议尚未解决;
2.竞得人有矿(略),行政处罚逾期不履行的;
3.因不可抗力或者政策变化应当中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业权出让交易行为终止:
1.出让人因有关政策规定、矿业权出让所依据的客观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提出终止交易;
2.因不可抗力应当终止交易;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四)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等方式的竞买申请;
(五)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时间,所指资金币种均为人民币;
(六)挂牌出让的其他未尽事宜,请认真阅读《(略)
(七)如对本采矿权出让存有异议的,公告、挂牌期间可以书面形式向(略)反映,经出让人研究后,决定交易行为继续、中止或终止。
十二(略)
出让人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交易中心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文件预览:
**县锅圈岩乡马场村(略)矿(新立)采矿权出让公告.pdf
**县锅圈岩乡马场村(略)矿(新立)采矿权(出让须知).pdf
**县锅圈岩乡马场村(略)矿**储量核实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