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一批废旧物资转让(**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电分公司) | 项目编号 | N0109WZ(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4-12 10:13:11 | 挂牌(略) | (略)7:00: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略) | 不延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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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电分公司 | ||||||||||||||||||||||||||
标的现状 | 废旧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3-11-11 | ||||||||||||||||||||||||||
评估机构 | **信益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转让底价(元) | 4400.00元(含税)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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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略) 1.本次产权(略),转让标的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略)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略)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略),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 相关(略),我方愿意(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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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 | 包供财【2023】29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电分公司 |
特别 |
1、本次转让标的为一批报废物资,转让方不保证资产的完整性,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略),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略)。 2、本公告披露的照片及资产清单仅作参考,所披露的废旧资产的重量、数量、长度、材质等仅供参考,最终以现场资产实际状况进行交接。请意向受让方(略),做好对标的拍照、摄像等记录。 3、请意向受让方亲自进行实地勘验,公告之日起接受勘验预约报名。具体勘验时间以预约时通知为准(法定(略))。 4、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按照转让方各项安全保密规定执行,听从转让方相关人员的安排,如出现恶意串通、违反转让方安全规定等行为将不允许参与报名。 5、最终(略),或未按照约(略),或未按照公告约定及时完成资产交接、清运完毕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6、请各意向受让方理性报价,充分考虑市场价(略),成交后不得以非转让方原因向转让方追究有关责任,不得以非中心原因向中心追究有关责任,否则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参与今后电力项目。 7、 报名截止日之前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允许报名本项目:a.以往与电力公司存在废旧物资转受让关系,且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b. 以往与(略),未在规定期(略),且产生纠纷并对转让方造成不良影响的。 8、项(略)。 9、在通过 e 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e 交易平台竞 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 e 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须认真核对自身是否具备本公告约定的受让方资格条件, 如有不清晰之处,请务必提(略)。 10、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11、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营业范围中含废旧物资(略)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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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详见“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详见附件)。意向受让方须在(略),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一名勘验人只能代表一家意向受让方,一人代表超过两家意向受让方勘验则视为恶意串通,并取消相关意向(略)。)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已签署的《现场勘验确认表》, 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略)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略)并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 3、受让方在接到中心的《资产交接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到转让方处办理提货手续,在标的现场查验交易资产并对交易资产无异议后与转让方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并由转让方将双方签订的《资产移交确认书》提交至中心,中心收到《资产移交确认书》后,受让方方可进行资产清运工作,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如未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经中心催告仍未履行资产移交、清运工作的,转让方(略),并另(略)。自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后,标的资产便移交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拒绝履行后续义务,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略),并保留进一(略)。 4、中心在收到双方签署的《废旧物资提货回执明细确认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转付交易价款,并出具交易凭证。 5、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资产移交确认书》签订后相关安全责任以及因保管、搬运、切割等产生的费用即由受让方承担。 6、本次转让标的均为报废资产,受让方回收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受让方参与本项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验环节产生的差旅、食宿费用以及资产清运相关费用等,均由受让方自理,转让方不对此类费用做任何补偿。 8、其他承诺,详见《受让履约承诺书》。 9、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略)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略),违反(略),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勘验地址:**电力(集团)有限责(略) 勘验联系人:(略) 勘验时间:(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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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4-12 10:13:11 至 2024-04-18 17:00:00 | |||
报名手续 |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法人).doc 受让(略).doc 现场勘验确认表.doc 意向受让方提供资料清单.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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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略)元,截止时间(略)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略),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将扣除全部保证金,中心在扣除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将剩余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清运工作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受让方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2、无“保证(略),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3、转为履约保证金的,在中心收到转让方出具的《废旧物资提货回执明细确认单》后3个工作日内,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如受让方违反公告中转让相关条件,转让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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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略) | 增价幅度(元) | 2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04-12 10:13:11-2024-04-19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 ||||
附件下载 | 包供财29号文挂网明细表.xlsx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刘经理 |
咨询电话 | (略)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预约 | |
咨询地址 | **市**阿吉泰路3号 | |
技术支持 | 无 | |
其 他 | 艾经理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