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2023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2023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140.00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98.00万元,占70.00%。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1 | 高新区公共**交易大厅设备及智能化系统集成采购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40.00%) |
140.00 | 合同名称:高新区公共**交易大厅设备及智能化系统集成采购 合同编号:(略) |
部门(单位)名称:(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