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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星天津公司天津南港催化剂厂区 1.52 兆瓦分布式光伏新建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一标段招标公告

天津 全部类型 2024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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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星**公司**南港催化剂厂区 1.52 兆瓦分布式光伏新建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 告 1.招标条件 **南港催化剂厂区 1.52 兆瓦分布式光伏新建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集团新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以《关于**公司**南港 催化剂厂区 1.52 兆瓦分布式光伏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答复意见》(新星石油[2023]1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 化新星(**)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30%、银行贷款70%,招标 人为中石化新星(**)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分公司。新星**公司**南港催 化剂厂区 1.52 兆瓦分布式光伏新建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市大港南港工业区内催化剂厂区。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480万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新星**公司**南港催化剂厂区 1.52 兆瓦分布式光伏新建工程的施工、物资采购、竣工验收、质量 缺陷维修(包含但不限于配合完成投产试运、投产初期保运、专项验收、项目文件归档)等全部工作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级别为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 (5)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2021年以来有以下项目业绩之一: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 ②光伏发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 (7)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21年以来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或光伏发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 项合同金额≥2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 术职称证书,2021年以来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或光伏发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 金额≥200万元)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21年以来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或光伏发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或HSE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 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4月17日 09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4月23日 17 时00 分 。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 09 时0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4年5月10日 09 时00 分 。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石化新星(**)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开发区第二大街61号泰达MSD-H2座7层; 邮编:(略); 联系人:李伟磊;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分公司; 地址:**省**市郑东新区正光北街33号; 邮编:(略); 联系人:梁婧媛; 电话:(略)、(略); 电子邮箱:(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略)com/v3/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http://(略)com)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中石化新星(**)新能源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田真真: 电子邮箱 t (略)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 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分公司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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