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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2024年联网路项目(金川乡合丰至严家道路)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安徽黄山 全部类型 2024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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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4年联网路项目(**乡合丰至严家道路)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公共**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登录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8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2024年联网路项目(**乡合丰至严家道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2024年联网路项目(**乡合丰至严家道路)项目位于(略)境内,是(略)与外界联系的一条交通要道。起点位于**乡外**,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在**县的马严线,终点桩号为K2+110,路线整体呈南北走向,路线全长2.11km。工程项目含路基涵洞、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安全设施及平交道口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载明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略):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规定执行。

详见谈判文件(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略)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其他:

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略)(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略)。

②拟派驻本项(略):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交安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三、(略)

时间:2024年04月15日09点00分至2024年04月28日08点30分

地点:**市公共**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或(略)

方式:网站直接下载或登录交易系统下载。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在**市公共**交易平台的“投标人”登录口采用CA(略)

售价:(略)

四、(略)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8日08点30分(**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8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公共**交易中心**分中心(地址:**徽城(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略)

2.资金来源:(略)

3.标段(包别)划分:(略)

4.项目地点:(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

6.谈判(略)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及评标(不接受纸质标书),请各供应商自行办理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CA数字证书后(联系方式:(略),地址:**市**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西侧一楼)制作谈判响应文件(技术支持电话:(略)、(略)),并通过交易系统上传和加密。

(2)电子投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市公共*(略)标人操作手册。

(3)谈判开启后30分钟内(以本项目网上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为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解密时间,请各投标供应商进入交易系统解密(支持远程解密)。

(4)本项目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流程做如下调整:

①各供应商无需至现场参加谈判;

②本项目谈判过程将采用电话方式进行,若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且评审小组认为无需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谈判过程从简。谈判结束后由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最后承诺报价,具体操作程序详见**市公共**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最后承诺报价操作手册;

③供应商的排序将与结果一同公布。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或登录(略)在线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谈判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略)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或登录(略)在线提交)向**财政局(联系电话:(略)

8.本(略)公告属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略)公告与谈判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谈判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人民政府

地 址:(略)人民政府大院内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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