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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余镇)张家港市乐余镇人民政府关于乐余镇违章建筑拆除工程的招标公告(重新公告)

江苏苏州 全部类型 2024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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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余镇)**市乐余镇人民政府关于乐余镇违章建筑拆除工程的招标公告 (重新公告) (招标编号:JSTY2024-LY-002) 项目所在地区:**省,**市,**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乐余镇违章建筑拆除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 金 107.2万元,招标人为**市乐余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4到 2026年拆除的违章建筑,招标工期 2年,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乐余镇违章建筑拆除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乐余镇违章建筑拆除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 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 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 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 之日起未超过 5年的。 (9)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 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工程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 6号、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 件精神,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 结果须为合格,若企业资质核查为不合格,资格审查将不通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年 04月 16日 08时 30分到 2024年 04月 22日 17时 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04月 26日 14时 00分 递交方式:**市乐余镇为民服务中心 2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 04月 26日 14时 00分 开标地点:**市乐余镇为民服务中心 2楼会议室 七、其他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请申请人于 2024年 04月 16日至 2024年 04月 22日每天上午 8 时 30至下午 17时到**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市人民西路金田大厦 B栋 15F) 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报名申请书(格式自拟,包含邮箱号码、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 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附有本单位法人委 托书(原件及复印件)、本单位为报名经办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24年 01月至 2024年 03 月)的社保证明,以上提供的所有复印件按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3.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评标标准及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人民政府网”、“**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市乐余镇人民政府 地 址:乐余镇人民路 联 系 人:曹宇 电 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市人民西路金田大厦 B栋 15F 联 系 人: 徐叶波 电 话: (略) 电子邮件: (略)@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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