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询价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贵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服务项目:某型设备基础设施建设勘察设计服务,1项。
完成本项目的测量、岩土勘察和工程设计,含工程现场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期设计变更及施工全过程和交工验收阶段相关技术服务等相关成果资料及后续服务工作。相关成果资料符(略)。项目情况详见询价通知书。
四、询价通知书发出时间、地点
(一)时间:(略)
(二)地点:(略)
五、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一)时间:(略)
(二)地点:(略)(具体电联)
六、报价文件递交方式:文件密封盖骑缝章,由报价供应商上门或邮寄递交。
七、报价单位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略)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略)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成立时间(自领取询价文件之日止)不少于1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略),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略)。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略),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遵守各项密要求,并接受采购人为密而采取的相应措施。
6.投标人须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勘察、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分别具有岩土工程工程师、建筑工程工程师以上职称且承担过类似项目勘察、设计工作。
7.本次招(略),联合体(略),且具备建筑工(略)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8.相关成果资料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标准的规定。
八、(略)
(一)中标企业无条件配合我部结算审核工作,并遵守我部安全、廉洁等管理要求。
(二)此次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只接受具备相关业绩企业报名。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地 址:(略)
邮政编码:(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