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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食品产业园三期扩园工程跟踪审计项目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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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计量付费按施工合同价分档计费,付费标准具体如下: 1)跟踪项目施工合同价在1亿元(含)以下,跟踪计量付费按1.7‰计算确定。 2)跟踪项目施工合同价在1亿元以上至10亿元(含)以下,跟踪计量付费按1.5‰计算确定。 3)跟踪项目施工合同价在10亿元以上至20亿元(含)以下,跟踪计量付费按1.3‰计算确定。 4)跟踪项目施工合同价在20亿元以上,跟踪计量付费按0.9‰计算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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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1、投标人公司必须在**县有办公场所(方便联系)。2、投标人每天须安排2名工程师驻扎项目现场(1名土建工程师、1名安装工程师)。3、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01月01日至今企业业绩材料,(略)业绩提供咨询建安费在10亿元及以上服务合同及至少一次造价咨询费用的付款到账凭证(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4、投标人需提供不少于3-5名2023年6-12月份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市社保缴纳证明及银行薪资发放清单。5、投标人需提供不少于2名高级工程师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连续1年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市社保缴纳证明及银行薪资发放清单。6、请投标人注意以上事项,未满足以上条件的请勿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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