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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2号2024-2025年度食堂托管外包服务

江苏南京 全部类型 2024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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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国家税务总局**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 局**市**税务局(委托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市**秦淮路2号(略)食堂托管外 包服务(磋商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1、招标编号:HXZC-(略) 2、项目概况: 2.1服务地点:**市**秦淮路2号。 2.2基本概况: (1)为积极适应国家税务总局**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市**税务局广大干部职工对后勤服务工作 日益增长的需求,现拟以科学化及专业化管理的工作思路为指导,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进行本次食堂托管外包服务项目采 购,从而促进国家税务总局**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市**税务局后勤服务质量和食堂管理水平的提 升。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中标单位在履行合同期间若出现重大事故或失信行为,招标人可随时终止合同。 2.3项目最高限价:75万元,最后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 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书面声明)。 3.2招标人根据磋商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提供近3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人身伤亡事故和经济纠纷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事件的无事故声明(响应文件 中出具加盖公章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3.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响应文件中提供 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凡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 招标活动。 4、获取磋商文件: 4.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略)至(略)止,每天8:30-11:30,13:30-17:30(**时间, 节假日除外)。 4.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华厦专区(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http://(略)cn/。 4.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1)登陆平台下载电子磋商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 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磋商文件; (2)下载者须前往平台总站(网址为:https://(略)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投标人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 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 的招标项目; (3)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需在报名缴费时,在平台提交“发票信息”附件。磋商文件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联系人:胡 工,联系电话:(略)-806),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平台出具。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 退换,由于投标人未在平台中提交开票信息所造成的开票延误,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 (4)投标人在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期间若遇到技术方面的问题,请联系平台咨询电话:(略)-5;技术支持(**国泰 新点软件):张工QQ:(略);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4.4磋商文件的售价(含平台服务费):555元,售后不退。 5、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联系招标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投标人成交后,不得 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8、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 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 档,投标人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9、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略)4时10分;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4时30分。 10、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不接受传真、邮寄):**市**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幢12层1206室开标大 厅。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专家与投标人进行磋商,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11、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姜墨林 联系电话:(略) 地 址:**市**秦淮路2号 1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工 联系电话:(略)-802 联系邮箱:(略)@qq.com 地 址:**市**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幢12层(略)告媒体 13.1本招标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略)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略)com/)、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13.2若有关本次招标项目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略)cn/)、中国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com/)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请各投标人领取本次磋商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磋商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 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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