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邀请公告
(略)就(略)省级、校级一流课程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略)省级、校级一流课程建设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略)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概况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万元) |
/ |
(略)省级、校级一流课程建设项目 |
1 |
39.35 |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是否支持联合体投标:否
二、(略):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略)
(4)有依法(略)。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略)。
注:供应商具(略),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需自行在**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进行注册,完成(略)。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资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2、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略)(原件);
4、个人身份证(磋商会议(略));
5、提交《(略),格式见附件;
6、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略));
7、其他说明。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9日起至2024年4月11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节假日除外)(**时间,下同)在(略)行政楼518室,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②个人身份证原件并备一份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复印件、④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一式一份领取招标文件。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4月17日 13时 00 分(**时间),地点为 (略)行政楼401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确定邀请供应商
磋商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略)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地 址:(略)
监 督 机 构:(略)
联 系 电 话:(略)(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