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略)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略)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略)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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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服务范围 光明街(略)。 (二)服务要求 1、(略): (1)采取“包工不包(略),中标方派驻专业服务团队到**市**光明街道机关第二食堂,提供优质的膳食管理服务,(略)餐服务等。 (2)中标方只能从事为采购方食堂提供餐饮加工服务的主副食品的制作,未经(略),不得制作其他商品和服务。 (3)采购方(略),提供厨具、餐具、水电、燃料。双方在交接时(略)。 (4)开餐时间:早餐8:00-9:00;中餐12:00-13:00;晚餐 18:00-19:00(特殊开餐时间视具体情况确定)。 (5)采购单位有权根据需求,调整以上国家法定工作日的开餐时间和中标方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中标方应当按照采购单位要求予以全力保障;如采购单位有其他临时性的膳食保障服务工作需要,中标方需无条件按照采购单位要求提供服务,全力保障解决。 2、人员要求: 中标人须为采购(略)(其中安排1个大厅服务员,2个保洁员),所有人员均需持职业健康证上岗。 (三)服务期限 1年。 |
项目预算金额: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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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传真: (略)
公告日期: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