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略)
(略)的**园、楚都阳光嘉园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 **园 、金陵名府、仁恒公寓、金玉花苑、凯林瑞、兴鸿一品、项王二期、 项王三期等8个小区(古城街道);楚都阳光嘉园、阳光美地等2个小区(双庄街道)。
1.2工程规模:(略)
1.3工 期:(略)
1.4质量要求:(略)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竣工验收(略)后支付至已完成(略)工程量价款的8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略):**园、楚都阳光嘉园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7本项目控制价为: 叁佰柒拾柒万捌仟捌佰叁拾捌元叁角(¥:(略).3)
2.(略)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略)
3.(略)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略)状态;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略)证书(B类证);
4.4企业具备安(略),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5项目(略):
4.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5.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5.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略)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略)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7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略)
4.8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及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市公共(略),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0符合法(略)。
5.获取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提供时间: (略)9:00至 (略)17:30,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邮件获取,邮箱号:(略)@qq.com。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并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略)
注:投标人未按要求获取投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6.投标文件的提交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略)
(二)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开标地点:**洪泽湖路732号(**市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
(三)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要求递交。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