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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全院空调风机盘管清洗、更换软连接及阀门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四平 全部类型 2024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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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一人民医院 全院空调风机盘管清洗、更换软连接 及阀门项目招标公告 一、 项目名称: **市第一人民医院全院空调风机盘管清洗、更换软 连接及阀门项目 二、 项目预算: 18万元 三、 项目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四、 合同履行日期: 1年 五、 项目编号: (略) 六、 参选文件要求 (一)参选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技术 能力、资金等方面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二)参选供应商须提供本次项目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主 体须与参选供应商一致,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三)参选供应商须具备采购项目的经营许可范围及营业执照; (四)参选供应商须提供近2021年至2023年度内任意一年的财务 状况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或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提供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其开户 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 (五)参选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纳税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凼 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六)参选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提供投 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 险凭据复印件。 七、 参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参选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关资质,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没有处于 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二)参选供应商须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 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参选供应商不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 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1/4 (四)参选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 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 (五)参选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参选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略)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参选供应商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列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或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参选供应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官网((略)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参选供应商不得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 注: 参选供应商须提供上述四项官方网站查询截图或单位承诺 函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查询记录编入响应文件中。 (六)参选供应商可提供上述比选文件要求和参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中所涉及的其他资料以及参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反映其企业综合 实力的相关资料; (七)参选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事故、违法记录,未被各级各地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标投标监督管 理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投标期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处以一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 罚;(参选供应商须提供官方网站查询截图或单位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第一 作为信用查询记录编入比选文件中); (八)参选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 ]标采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不允许响应供应商对各比选 2030 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参选供应商须出具声明函)。 八、 投标廉洁承诺书: 参选供应商须在**市第一人民医院官方网站通知公告中下载 并签署《投标廉洁承诺书》,参选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待比 选会议当日现场递交。 九、 报名方式名、资格预审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经我院招采办登记预审、报名合格的参选供应商,可现场免费领 取招标文件。 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及营业执照 及法人授权书(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2、资料递交方式及文件领取地点:如果供应商无法亲自到现场, 2/4 可以将原件扫描件邮寄并电话确认登记;(邮件标题为本次招标项目 名称,内容为所提供文件信息); **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央东路1728号)办公楼二 楼招采办。 3、未经医院招采办登记,从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 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 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十、 评审方法 (一)本次评审采用竞争性磋商。 十一、 重要提示 (一)参选供应商在参与该项目参选的全部环节当中,如若出现提 供虚假申请材料及证件、公然扰乱开评审秩序、围标串标、对比选文 件虚假响应、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以行贿手段谋取中选等违反现 行法律法规的情形,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参选供应商自行承担,以 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法律规定取消参选或中选资格、接受行政处 罚等; (二)依据医院采购流程,以现场评审专家与参选单位进行竞价谈 判后的二次报价为准;比选会议现场须有专业技术人员参会,否则取 消比选资格; (三)参选供应商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干涉、影响医院正常的招标 采购行为和评审结果,否则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参加医院任何招标 采购项目; 八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参选供应商其报价或参选无效: 1.不同参选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参选、报价等相关事 宜; 办公 2.不同参选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出现同一公章或者签字的; 3.不同参选供应商的参选文件标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 187 员为同一人; 4.不同参选供应商的参选文件相互混装;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 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有共同股东组成或或主要管理人员中有共同人 员的。 (五)参选供应商有下列弄虚作假的行为的,取消参选资格或视参 选无效: 1.使用伪造、变造的企业资质、许可等相关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证明文件;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3/4 4.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证明文件; 5.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6.参选文件或报价文件的签名为代签或冒签的; 7.被授权人委托他人提交参选文件的,未出具相应委托书的。 (六)凡发现成交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移交涉监管部门 依 法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参选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参选供应商或者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比选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6.向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7.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8.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9.将采购合同转包; 10.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1.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2.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 形的。 十二、项目咨询 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 (略)(商务咨询)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 (略)(技术咨询) 1 匠 院 四元和第人民会 招标采购办公室和 2024年4月16日 招标采购办公室 (略) 74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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