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项目建设工程实施需要,拟对“琼台师范学院**洋校区实践教学及师(略)和公众的意见,对调整后的方案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略)。
2.公示地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略)gov.cn/)、**江东新区管理局官网(http://(略)gov.cn/)、**日报、**日报、拟建项目现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略)
(2)书面意见邮寄到**市**江东大道202号,**江东新区管理局规划统筹部,邮政编码:(略)
(3)意见应在公示期限内反馈,逾期视为无意见。
4. 咨询电话:(略)
附件:(略)
**江东新区管理局
2024年4月17日
2024-4-11琼台师范学院**洋校区实践教学及师生活动综合楼调规公式展板.pptx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