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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本级][非自动评审]2024年九江长江公路大桥主桥环氧沥青路面提质工程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开

江西九江 全部类型 2024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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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本级][非自动评审]2024年**长江公路大桥主桥环氧沥青路面提质工程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开

【信息时间: (略)
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对《2024年**长江公路大桥主桥环氧沥青路面提质工程招标文件》中的关键内容进行公开: 一、 项目概况

详见2024年**长江公路大桥主桥环氧沥青路面提质工程招标公告。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2024年**长江公路大桥主桥环氧沥青路面提质工程招标公告。

三、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2024年4月17日

附件:2024年**长江公路大桥主桥环氧沥青路面提质工程招标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内 容

1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及技术文(略)

(3)技术文件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函填写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正确的招标人(略)

文件填写及组成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略).4.1项规定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由法定代表人电(略)

投标文件备选方案

同一投标人对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投标报价

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工期目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目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安全目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略)。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投标人(略).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略)

具备竞争性

有效投标数量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略)

其他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资质要求”的规定

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章(略) 1.4.1 项“财务要求”的规定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业绩要求”的规定

信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信誉要求”的规定

项目(略)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的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略) 1.4.1 项“其他要求”的规定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函填写

按招标文(略)段名称、投标报价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文字说明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文字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或删除

文件(略)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文件(略)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规定

已标(略)

未对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投标报价

未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投标报价唯一性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中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中填报的投标总报价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总计金额必须一致

具备竞争性

有效投标数量(略),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定仍具有竞争性。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 (略)

主要人员: (略)

业绩: (略)

2.2.3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3.2.4

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略)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照投(略)(商务(略))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人进入评标价排名,特殊情况不足3名的,按实际可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人数进入评标价排名。


条款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

素细分项

分值

2.2.2(1)

施工组织设计

40分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10分

总体布置合理得8.6-10分,较合理得7.3-8.5分,一般得6-7.2分。

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10分

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合理得8.6-10分,较合理得7.3-8.5分,一般(略).2分。

工程质量管理、工期保证、文明施工体系及保证措施

10分

工程质量管理、工期保证、文明施工体系及保证措施合理得8.6-10分,较合理得7.3-8.5分,一般(略).2分。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略)

5分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交通安全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等措施合理得4.4-5分,较合理得3.7-4.3分,一般得3-3.6分。

钢桥系服役感知系统实施方案

5分

系统安装调试方案、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合理得4.4-5分,较合理得3.7-4.3分,一般(略).6分

2.2.2(2)

主要人员

(略)

项目经理和

项目总工

基本分

12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得12分。

加分

8分

(1)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加2分;

(2)拟任项目经理在近5年(指 2019 年 1 月 1 日至发布招标公告前一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下同)作为(略)(或项目副经理(略)) 每承担过1个钢桥面铺装施工项目(包含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项目)业绩的,得6分,最多加6分。

(1)、(2)项最多加8分。

2.2.2(3)

其他因素

40分

业绩

基本分

24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得24分。

加分

16分

近5年每增加(略)施工项目(包含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项目)业绩的,得8分,本项最多加16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各评审因(略)。如评标委员会成员数量大于或等于7名,则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值保(略),第三位四舍五入。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略)

2.1.2资格评审标准:(略)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略)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略)

(2)主要人员:(略)

(3)其他评分因素:(略)

2.2.2第一个信封评分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略)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略)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略)

2.2.3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略)

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略)(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 2.2.2 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 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 项(3)目规定的(略) C。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

3.2.4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略)。

3.2.5通过投标文(略)(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略) 3 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3.2.4 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3.3第二个信**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略))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略)。

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略)。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略)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略), 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略),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略),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略)。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略),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略)

(2)(略)、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略)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 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第二(略)

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略)。

3.5.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略),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略)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略), 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略)

c.投标人之(略)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略)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略)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略),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略)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略)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略),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略),评标委员会(略)。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略),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略)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

评标委员会(略),应按照第二章“(略) 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略),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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