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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零碳收费站试点项目 碳排放相关技术服务

河北石家庄 全部类型 2024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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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零碳收费站试点项目碳排放

相关技术服务采购公告

**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零碳收费站试点项目碳排放相关技术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略)

1.2采购人:(略)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略)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零碳收费站试点项目碳排放相关技术服务,分为1个标段,主要研究内容包括:按照**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零碳收费站试点项目的需求,提供碳排放(略)。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编写方案,明确工作目的、内容、深度、范围、电力行业相关技术服务等重要事项,并报采购人进行审核。

2.2服务期限:(略)

2.3服务地点:(略)

2.4服务标准:(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略):

(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略)。

(2)业绩要求:近3年((略)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个类似项目设计或研究的业绩。

(3)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询采购活动。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小组不少于2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高级工程师。

(5)其他: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1年4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略)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按购买文件的先后顺序接受1家供应商的询比;供应商过去1年((略)今)中不曾在工程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工程合同被解除,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3.3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3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7时(**时间,下同),在(略)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购买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时00分,地点为**高新区中**路856号科技中心2号楼22层2201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在**高速集团招采平台(https://(略)cloud)上发布。

8.其他

采 购 人:(略)

地 址:**高新区中**路856号科技中心2号楼22层2201室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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