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略)
项目名称: (略)
发布日期: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截止时间: (略)
4.1主体资格: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行为记录,与兵团城建集团下属分公司没有不良**记录。
4.2资质条件:
1. 投标人要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物资、设备经销商要有生产商的授权书;
2. 应具有相应资质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略),注册资本须200万元及以上;
3. 须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签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4.投标单位应(略)
4.3供货商:(略)
4.4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4.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3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4.6业绩要求:至少有两项合同额在 100万元及以上的供销业绩。
4.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样品要求:投标人需要将样品送至项目现场并承诺后期所有产品和样品一致。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略)
5.3招标文件售价(元):(略)
5.4获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5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略)
5.6开标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六、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6.1投标人必须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在获取投标资料时提交给招标人。
6.2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的形式转入招标人账户;
账户名称:(略)
开 户 行:(略)
账 号:(略)
6.3 招标人将拒绝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
6.4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或退回)。
6.5 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6.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或未参加投标的;
6.5.2宣布中标后,投标人未能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
6.5.3 投标过程中(略),被判定为围标串(略)
6.5.4投标报价中无特殊情况二次报价高于一次报价的。
七、其他事项:
7.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出示的文件资料:
7.2介绍信或法(略)(原件);
7.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4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联系方式
8.1招 标 人:(略)
8.2项目地址:(略)
8.3联 系 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