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略)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项目联系电话:(略)、227(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采购单位地址:(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略),1批 合同履行期限:每批次接采购(略),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货物运输、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包1: 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单位负责人证明或授权书。(1)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略)。 三、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应提供上一年度或上上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磋商担保函复印件。 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磋商当月成立或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略))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磋商当月成立或享受社保减免政策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六、信用承诺制要求。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即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略) 七、具备履(略)。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八、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信用**”网站((略)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略)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略),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4、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九、联合体要求。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三、(略)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即日起至(略)午17:30时止。 获取方式:供应商应通过公e采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网址www.xmzfcg.com)在线登记信息,登记完成后可到(略)前台领取纸质文件,如需邮寄的联系前台办理(电话(略),邮费到付)。采购文件以加盖代理机构公章的文件为准。 售价:(略)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截止时间:(略) 提交地点:**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开标厅3 提交方式:(略)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开启时间:(略) 开启地点:**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评标室 |
六、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第一段修改为“(略)受采购单位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略)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的联系方式 |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227(略)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二、开标时间:(略)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