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略)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电话:(略)、(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采购单位地址:(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女士 (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0592-2279326、2233020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举办(略),供应商负责本项目的活动策划、组织、氛围布置、媒体推广宣传等综合服务。 合同(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活动结束,具体详见文件要求。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一、营业(略):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单位负责人证明或授权书:(1)若供应(略),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略)。 三、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应提供上一年度或上上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磋商担保函复印件。 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磋商当月(略),提供依法(略)(格式自拟)。 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磋商当月成(略),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六、信用承诺制要求: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即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八、信用记录要求: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信用**”网站((略)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略):查询供应商截止提交响应文件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略)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的; ②被(略)收违法黑名单”的; ③被“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地方性黑名单”的; ④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2)信用信息查询仅以资格审查时通过本条款规定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除以上规定外,其他时间或其他网站的查询信息均不作为审查的依据。 (3)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情形的,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24日下午17:30时止。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请至(略)前台获取或联系前台获取,联系电话:(略)。 售价:(略) |
四、(略) |
截止时间:(略) 提交地点:**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开标厅3 提交方式:(略)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开启时间:(略) 开启地点:**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评标室 |
六、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七、(略) |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第一段修改为“(略)受采购单位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略)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的联系方式 |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二、开标时间:(略)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