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琅琊镇)(施工)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略)
90天 |
1.1元 人民币 |
8,728,282.77元 人民币 |
综合评估法 |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本项目无预付款,发包人根据工程进度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付款时,承包人需提供完税凭证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付至结算审核值97%前承包人须开齐全额有效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付款且不因此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由延误工期,且承包人仍应继续履行各项义务。任何情况下,发包人付款不是承包人按约履行义务的证明。 (1)项目开工后进度款最低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 (2)结算审核报告出具后最高拨付至结算值的97%; (3)结算值的3%为质保金,质量缺陷责任期满(略)纷无息支付。在缺陷责(略),则发包人有权使用质量保证金对本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如质量保证金尚不足于承担全部维修费用的,承包人承诺不足部分继续由承包人承担。 付款周期的约定以本次澄清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