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澄清
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2(2)项:项目总工任职资格第二项“另外每增加一项附录 5(项目(略))业绩的, 加 6分,最高加6分”
现更正为:“另外每增加一项附录 5(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业绩的, 加 6分,最高加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