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关于公布2024年第四批药品信息变更结果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按照《**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经办服务指南(1.0版)》相关要求,根据企业申请,现对15个上市许可持有人(代理人)变更的药品(见附件1)和12个价格调整的药品(见附件2)予以公布,公示期为(略)4月23日,公示期内接受申诉质疑,请通过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提交,所有申诉和质疑均应上传真实充分的佐证材料,否则其申请无法予以支持。
公示期无异议的自2024年4月24日起执行,有异议的暂不执行,具体结果通过系统查看,不再另行发布通知。
业务咨询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省医疗保障局)。
附件:1.上市许可持有人(代理人)变更药品一览表(2024年第四批)
2.价格调整药品一览表(2024年第四批)
**省公共**交易中心
(略)
普通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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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调整药品一览表(2024年第四批).xlsx 上市(略)(代理人)变更药品一览表(2024年第四批).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