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竞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及附件
合同条款
5 支付
5.3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经双方验收合格签署最终验收证书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且满足甲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90个工作日内分期支付。甲方在收到发票前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
(1)供应期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
(2)验收付款:双方验收(略),且收到该批货款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90天内支付该批货款金额的80%;在60日内支付该批材料费的15%。该批货款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当期不予支付;在质量保证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于90个工作日内,质保金支付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金支付相应顺延。
修改为:
第四章 合同及附件
合同条款
5 支付
5.3货物到达合同(略),经双方验收合格签署最终验收证书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略),甲方收到发票后90个工作日内分期支付。甲方在收到(略)。
(1)供应期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
(2)验收付款:双方验收合格并签署货物验收证书,且收到该批货款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90天内支付该批货款金额的80%;在单项施工部位完成并通过质量验收后60日内支付该批材料费的15%。该批货款(略),当期不予支付;在质量保证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于90个工作日内,质保金支付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金支付相应顺延。
其他补遗:
根据技术文件、图纸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本次招标要求机制砂按照干式制砂法生产且不含水,并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标准要求GB/T14684《建设用砂》。投标人参投产品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略)
根据建设单位工期要求,每日需求(略),投标单位应考虑保供问题,距施工地点不超30公里内应设置囤放场地,场地存货能力应不低于5万吨。
投标单位应在开标前提供产品样品,样品投递时间明确截止到开标后三日内。样品中应注明厂区名称、地址、代理权证明、囤料位置等有效信息。送样时招标人现场拍摄视频留存。未提供样品、未提供有效信息或样品质量不满足招标人要求,(略)
投标单位应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对厂区、囤料场地进行随机考察,考察中如有以下情况:(略)
(1)厂区产品与送样产品不一致;
(2)厂区规模、生产能力、供货保障承诺达不到招标人要求。
中国水利水电第(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