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示范园明冠智能信息标准化厂房项目位于**市**县四顶山路与漫泉路**东北侧,本项目规划建设总用地面积(略).0㎡(约合280亩),总建筑面积(略).99㎡,具体包括生产厂房,地上1层(局部2层),建筑面积49822.7㎡,办公楼地上5层,建筑面积7535.27㎡、职工宿舍2栋,均为地上6层,建筑面积8050.91㎡,其他生产配套用房(成品仓库、甲类库、门卫室、设备用房、事故水池、消防水池、原料仓库),建筑面积51824.7㎡。项目合同造价3.007亿元,总工期300日历天。
1.1 项目名称:**循环经济示范园明冠智能信息标准化厂房项目经理部宣传文化品制作。
1.2 项目类别:(略)
1.3 项目内容:宣传文化展示、安全质量警示提醒、工程标识标记、临时标语横幅等。
1.4总价预算:参照“中铁一局五公司下发的宣传文化品制作费用限额标准”。
2、招标方式:(略)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参加本次投标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工商行政处罚记录;不存在影响合同履行的重大诉讼情况。
3.3 投标单位需在项目所属地内有固定制作场所,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设计、制作、运输、安装能力。
3.4 投标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投标方报名:
4.1报名时间:(略)。
4.2投标资料:投标方需满足本通知中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提交报名资料:经过年(略),(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须体现(略));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行政处罚、无经营异常等内容截图;业绩证明材料;参与设计、制作、安装人员的相关从业资质等。
投标资料须(略),装订牢固不可拆卸(如:胶装),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5、评标打分标准:
5.1招标单位根据投标单位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预审,资料如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视为资格预审不通过。
5.2招标单位将在投标会议上,按照“中铁一局五公司项目宣传文化品制作评分标准”对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进行打分,打分内容分四项:
5.2.1营业执照10分。注册资金(略),注册资金在十万元(含十万元)以上得5-7分,注册资金在二十万元(含二十万元)以上(略)。
5.2.2标书质量20分。标书制作精美,包含招标文件中所含全部内容,能够体现投标单位制作能力,且参与过三个以上工程项目(略)中所含全部内容,能够体现投标单位制作能力且参与过一两个工程项目宣传文化品制作得10-15分;标书制作一般,包含招标文件中所含全部内容,但不能够体现投标单位制作能力,未参与过工程项目宣传文化品制作得5-10分;标书制作粗糙或招标文件中要求内容未全部包含的不得分。
5.2.3现场答辩30分。在投标会议现场,根据招标单位提问,能够正确理解和回答现场提出的问题,条理清晰、逻辑性强得20-30分;能够正确理解和回答现场提出的问题,回答问题有条理,逻辑通顺(略),回答问题基本有条理,能够准确表达自己的想法得8-15(略)
5.2.4报价40分。针对投标方所报单位总价进行打分。单位总价:(略)
5.3所有投标(略)。招标单位保留审查报名资料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则取消报价资格,并且被列入投标黑名单。
6、招标文件获取
在中铁一局集团公司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官网下载。
7、招标单位:中铁一局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循环经济示范园明冠智能信息标准化厂房项目经理部
8、开标时间:(略)
9、开标地点:中铁一局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循环经济示范(略)
10、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略)
投标报名登记表:(略)
宣传(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