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污水处理站设备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略),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县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污水处理站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略)
建设规模及内容:东良镇大市口新村污水处理站、尹村镇西尹村扩建污水处理站
2.2招标范围:**县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污水处理站设备项目(包括产品设计、加工制造、主材和辅材供应、合格出厂、安全运输、货到现场、现场指导安装、竣工合格验收、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直至交付招标人正常使用全部内容)详见清单。
2.3交货期:(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略),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将被限制或者禁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税收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略)。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 月18日至2024年04 月25日(**时间,下同),前往(略)现场获取。
方式:(略)
报名费:(略)
领取文件时携带的资料原件: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其他说明:①三证合一的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现场报名时携带原件并携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略)9时30分(**时间)
递交地点:(略)
6.发布(略)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采进宝**专区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省**市**富水路富水嘉园A区1号楼四层南侧门牌号418室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省**市信都区莲池大街386号永辉金融港三层8314室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