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吉米镇乃巫村等9个村农村居住环境补短板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一、原谈判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项目一般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一、(略):(二)技术参数及要求中车厢可卸式垃圾车“●11、排量(ml)≥2300、●12、排放标准:国Ⅵ、●13、最高车速(km/h):≥110”,更正为:“11、排量(ml)≥2300、12、排放标准:国Ⅵ”、13、配套适用性:能与本次采购的6方生活垃圾垃圾箱及采购人单位现有垃圾箱配套使用”。
二、原谈判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项目一般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一、采购内容及要求:(三)质量要求“6、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须提供CCC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略))”,更正为:“6、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将有效期内的车厢可卸式垃圾车的CCC认证证书提供给采购人,未提供或不(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1、更正内容详见公告更正内容或公告附件(更正后-技术及商务要求标红部分)或下载系统重新上传的(略)。
2、**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无法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查看获取(略)的供应商名单,对于发布的更正及其他公告信息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各供应商,请供应商自行留意**省政府采购网所发布的公告及一体化平台系统通知。
3、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 以保证其对(略)做出准确的响应。供应商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不利后果, 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名称:(略)
地址:**省**彝族自治州**县吉米镇**村**村1组
联系方式:(略)
名称:(略)
地址:**省**市**武科东四路11号1栋2单元703
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