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09日 09时0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略)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略),按照采购(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略)效期内的《食品(略)供鲜肉类生产厂商A类《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略)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时间:2024年04月19日至2024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略)(响应)管理-未获取(略)
方式:(略)
售价:(略)
时间:2024年0(略) 09时00分00秒(**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市**玉秀路71号新风尚6栋10楼10-8号
开标地点:**市**玉秀路71号新风尚6栋10楼10-8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地址:**市**玉秀路71号新风尚6栋10楼10-4号,邮编:637000。注: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2.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略)、(略)、(略),联系地址:**省**市**学道街26号,邮编:(略)。注: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4.只有从**政府采购网(https://(略)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名称:(略)
地址:**省**市**市幸福镇宝莲路378号7楼2号(项目地址:**市**玉秀路71号新风尚6栋10楼10-4号 )
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2024年0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