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工产业园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民安及南流江塘岸片区)-南流江(珊罗河塘岸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工程边坡支护工程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略)
(略)受(略)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现对**(**)轻工产业园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民安及南流江塘岸片区)-南流江(珊罗河塘岸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工程边坡支护工程设计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本次竞争性磋商有关公告如下 :
一、 项目名称:**(**)轻工产业园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民安及南流江塘岸片区)-南流江(珊罗(略))生态环(略)(一期)工程边坡支护工(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略):**(**)轻工产业园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民安及(略))-南流江(珊罗河塘岸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工程边坡支护工程,位于**市塘岸镇金城村、塘岸村,边坡(略):纵二路段、纵三路段、纵四路段道路与场地之间的高差。场地整平大部分存在填方边坡,现需进行边坡支护设计,边坡支护长(略).50m,场地内边坡高度约2~14.5米。
3.1项目实施地点为:(略)
3.2 设计工期:(略)
3.3项目要求:符合国(略),报告质量要求合格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小写:(略).00)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六、(略):
1、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略)(**壮族自治区**市**市**镇二环西路228号新城国际38号楼N127号)
3.售价:(略)
4.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以下有效资料获取采购文件:(1)、委托书原件(如有委托);(2)、工商(略)(3)、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
以上资料需复印(略)。
5.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4年4月29日上午09时0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略)(**壮族自治区**市**市**镇二环西路228号新城国际38号楼N127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4月29日上午09时00分止在(略)(**壮族自治区**市**市**镇二环西路228号新城国际38号楼N127号)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略):
1、招标采购单位:(略)
联系人:卢抗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市**镇二环西路228号新城国际38号楼N127号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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