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62024GD(略) | ||
**市**古井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 拟募集资金总额视增资情况而定 | |
2024-04-19 | 挂牌截止日期(略) |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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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略) | ||||||||||||||||||||||
G62024GD(略) | ||||||||||||||||||||||
视增资情况而定 | 拟募集资金对应(略)(%)51.00(略).0000 | |||||||||||||||||||||
对应每1元注册资本认购价格不低于1.(略)元 | ||||||||||||||||||||||
1(略)-1(略) | 拟新增注册资本说明||||||||||||||||||||||
1-1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 |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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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扩股后,增资企业的注册资本由原来的人民币1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0408.1633万元,原股东**市新会银洲湖能源有限公司持有增资企业24.99%股权,原股东**市新会(略)0%股权,原股东**市**古井源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增资企业9.31%(略)。 | ||||||||||||||||||||||
增资(略):信息披露期满,征集到至少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合格意向投资方须符合本项目投资方的资格条件并接受增资条件,则增资达成。 增资终结条件:本项目挂牌期满后,未产(略)止的情形。 | ||||||||||||||||||||||
本次增资扩(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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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古井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
**市**古井(略) | ||||
胡小平 | 成立日期(略) | |||
10(略)(人民币) | ||||
--请选择--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合伙企业其他集体所有制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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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选择--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民营国有独资企业(公司)或国有全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个人独资企业非国有企业集体其他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集体企业外资企业
国有控股企业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略)MA549DNHXK | |||
小型 | ||||
电、热(仅限于向生产企业销售)(略)电业务;能源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3 | 职工人数21人 | |||
**市新会古井珠西新材料集聚区开发有限公司 | 3,000 | 30 | ||
**市新会银洲湖能源有限公司 | 5,100 | 51 | ||
**市**古井源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900 | 19 | ||
16,(略) 万元 | 9,(略) 万元 | 6,(略) 万元 | ||
(略) 万元 | -(略) 万元 | -(略) 万元 | ||
备注 | ||||
9,(略) 万元 | 3,(略) 万元 | 6,(略) 万元 | ||
0 万元 | -(略) 万元 | -(略) 万元 | ||
备注 | ||||
5,(略) 万元 | (略) 万元 | 5,(略) 万元 | ||
0 万元 | -(略) 万元 | -(略) 万元 | ||
备注 | ||||
区县级国资委监管 | ||||
**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1244(略)W] | ||||
**市**人民政府 | ||||
批复 | ||||
1.意向投资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60亿元,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须提供注资证明文件或“企查查”等公开网站查询打印页) 2.意向投资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本项目公告起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上述材料须经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或银行盖章(或电子章)确认) 3.意向投资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的年度审计报告。 4. 意向投资方及其所属集团在火电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领域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行业管理专业技术能力、市场开拓及服务能力。(须提供承诺书) 5. 意向投资方近两年在境内5大主体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国衡信国际信用评级中心有限公司、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大公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金城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之一的信用级别为AAA级(须提供评级报告或评级证书),或在境外3大主体评级机构(标准普尔、穆迪、惠誉)之一获得投资级以上信用等级(须提供网站截图或相关证明文件)。 6. 意向投资方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通过年度企业信用公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约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书面承诺、“信用中国”网站平台(https://(略)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或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7.意向投资方须承诺其自身及所属集团下属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 10 套6F级以上或同等规模天然气发电机组电站项目运营业绩(在建不计入)。(须提供承诺书)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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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产权转让保证金操作细则》《**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产权转让保证金操作细则》《**联合(略)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联合(略)。 3.项目设置收购诚意金的, (1)收购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略)。 (2)收购诚意(略),等同于保证金金额的部分自动转为保证金,收购诚意金余额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不符合资格的,收购诚意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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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支付 分期支付 | |
- | |
是 | |
按固定金额收取 11,00(略) (元) | |
交易所登记通过后即可交纳 | |
挂牌截止日17:(略) | |
收款单位:(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 转账备注:G62024GD0000004+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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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意向投资方未被确认为投资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产权交易机构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2.被确认为投资方的意向投资方如不按约定签订《成交确认书》、增资合同及向产权交易机构支付交易服务费,视为违约,其交纳(略),由产权交易机构扣除其应付给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增资企业所有。 3.若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增资合同约定处置。 4.项目设置诚意金的,处置方式如下: (1)诚意金在信息(略),未经**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意向投资方未被确认为投资方,诚意金在投资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投资方后,诚意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增资价款。 |
40个工作日 | |||
1.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不满足拟新增投资方数量的,则), 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信息发布,最多**45次。 2.征集到意向投资方(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以拟新增投资方数量为准),且满足拟募集资金总额、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股份数)、拟公开(略)),则), 信息发布终结,说明:采取(略),在取得增(略),确定最终投资方,交易各方签订增资合同。 3.征集到意向投资方(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产生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信息发布终结,说明:组织遴选,遴选结果取(略),确定最终投资方,交易各方签订增资合同。 |
竞争性谈判 | |||
本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选定投资方。当仅产生1个合格意向投资方时,采取协议成交的方式,经增资企业股东**意后,由该意向投资方直接与增资企业签订增资合同;当产生2个或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时,产权交易机构将协助增资企业组织竞争性谈判活动,并由竞争性谈判小组对符合资格的意向投资方进行择优遴选。 竞争性谈判主(略): (1)经谈判后确认的意向投资方每一元注册资本认购单价的最终报价; (2)意向投资方对增资企业认可程度、支持能力、协同度以及未来企业战略发展规划; (3)意向投资方的经营理念与增资企业经营理念的契合度; (4)意向投资方对行业的熟悉程度及相关**优势介绍。 |
无 |
李先生 |
(略) |
(略) |
http://(略)com.cn;https://(略)com |
(略) |
**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联(略))--*(略) |
信息来源:http://(略)com.cn/portal/page?to=proUtrz =55b20ae565f445adb10c385b1051fcc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