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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铁建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临电设备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2110726006

北京 全部类型 2024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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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铁建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临电设备

交易项目编号:S11(略)

发布时间:(略)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的名称: (略) 转让方名称: 转让方类别: 交易机构名称: 资产类别(实物): 资产评估值: (略) 挂牌价格: 评估基准日: 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是否自动延期: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略) 资产来源: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批准文件: 内部决策文件: 转让说明事项: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城市铁建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临电设备S11(略)
**城(略)法人
**产权交易所设备
201.06 万元
5(略)
动态报价
(略)
1、意向受让方应在成为受让方(略)(已经支付的(略))及交易服务费至**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略))。同时另行交纳36万元拆运保证金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受让(略),转让方有权终结本项目交易,受让方已付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并先行支付交易服务费,剩余部(略),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标的资产。 3、受让方应于付清全部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凭有(略)认书》及《安全协议书》,《资产移交确认书》签署后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及风险转移至受让方,转让方不负责保管及其他责任。 4、受让方应于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资产清运完毕。受让方未按转让方要求清运完毕的,转让方有权将标的资产移出原有场地另行存放,运输及存放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受让方应自行拆除、运输标的资产,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如因受让方原因造成转让方、受让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标的资产拆除、运输过程中,受让方应遵守转让方及存放地的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及存放地的管理,按转让方清运时限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清运。清运时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等事故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在清运过程中不得破坏存放地墙体、路面和周围设备设施。受让方在标的资产清运完毕后,要求达到场平地净。 6、本项目受让方按照成交金额的5%交纳交易服务费。
https://(略)com/dzsw/detail/(略).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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