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询价小组根据询价文件的规定对应答人进行资格审查,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2.1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略)),如为自然人须提供有效的个人身份扫描件。
2.2能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答人若为一般纳税人,需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c.应答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d.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e.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应答人(略)(或自然人),需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a.承诺在结算付款时开具(含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b.提供应答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代开)的扫描件。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提供承诺书。
2.4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清算;
(2)财产被重组、查封、接管、扣押或冻结,且影响本项目履约的;
(3)被政府行(略)(黑名单)且在执行期内;
(4)被相关(略)
(5)被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含分公司)公告在同类项目列入禁止**期的(同类项目包含:(略)
存在以上情形的,判定(略)。
2.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出具《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2.6应答人须提供停车场所有权相关证明文件。按照以下3种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
(1)不动产权证扫描件;
(2)土地所有权证明;
(3)社区居民委会或农村居民委会出具的停车场产权归属的证明; 若存在转租的,须同时提供停车场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证明;若停车场为共同共有的,须同时提供共(略)。
2.7应答人须承诺停车场产权归属不存在法律纠纷、停车场无债权债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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