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族自治县自然**和规划局
关于公开(略)
根据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工作需要,我局拟委托土地评估机构开展土地价值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项目
(一)评估**县2010年因保障性住房(现感恩小区)建设收回的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分公司**油库49.23亩土地。
(二)评估协议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九所新区国用(2003)字第008号宗地,面积0.2457亩。
二、报名文件的编制、递交
(一)报名文件
1.工商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资料(省级国土**厅或省级自然**和规划厅完成备案的函)。
2.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业绩证明、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报名文件的提交:土地评估机构可将(略)。
(三)谢绝联合报名。
三、截至时间
(一)报名截止时间:(略)
(二)选择邮寄方式提交报名文件的,请确保截止(略),逾期未收到的,恕不接受报名。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略)
五、特别说明
土地评估费在评(略),每宗地分别计算评估费,按**物价局(琼价管字〔1995〕77号)收费标准,评估费以宗地评估结果进行计算,当评估费超过5万元按4.9万元计,评估费在5万元以内按实际标准执行。
**黎族自(略)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