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拟组织医用制氧系统采购,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略)。
一、项目名称:医用制氧系统采购 二、采购需求(一)项目预算:1,900,000
(二)采购方式:(略)
(三)供应(略):
1.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略)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殊资质要求:
(1)①投标人应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②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或《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安装(GC2及以上资质)》;③压力容器须提供《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④制氧主机应获得《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许可证》(医用制氧设备或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同时必须符合现行《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通用技术规范》的规定要求,且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⑤投标人必须为制氧设备生产企业。。
(四)需求明细:
1 | 医用(略) | 1 | 套 | 1,(略) |
(五)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
(六)商务要求:
详见附件
三、其他需要说明内容1.公示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6日
2.意见建议接收邮箱:yang(略)@163.com
联系人:(略)
手机:(略)
监督人:(略)
手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