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受**县**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对**县2023年易地搬迁点(**社区安置点、幸福里安置点、工业园区安置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资格条件要求、项目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单位、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略)8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单位、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地址:**市**城南区新城路西段南侧(阳光名邸)第C4栋103号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方式:(略) 邮箱:(略)
附件:《**县2023年易地搬迁点(**社区安置点、幸福里安置点、工业园区安置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预公示内容
采购代理机构:(略)
日期:(略)
附件信息:
**县2023年易地搬迁点(**社区安置点、幸福里安置点、工业园区安置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预公示内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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