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检验研究院理化抽检急需试剂耗材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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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略),对本院理化抽检急需试剂耗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告,现诚邀符合项(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省食品检验研究院理化抽检急需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及主要内容:(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符(略),并提供《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略),须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略)。)或财政(略) 3、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有(略)(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享受免税的投标商,应提供相应(略) 4、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材料(原件须装(略));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原件放(略));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书面声明函),禁止转包或分包,单位负责人为同(略),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响应;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供应商应在业界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合法经营,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供应商提供的图文资料必须清晰可辩,若无法辩认视为放弃投标。 (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在投标时一并提供。 三、公告期限:(略)4月25日(5个工作日)。 四、评标办法:(略) 五、报名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5日下午16:00前。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二)报名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省食品检验研究院210办公室(**新区贵清山路4123号)。 (三)报名时需提交合法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略) 七、议标时间:(略) 八、(略):**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新区办公楼2楼214会议室(**省(略))。 九、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略) 十、议标打分标准及评分细则 各有效(略),报价取最低者作为基准价(最低价为满分),各有效投标单位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下列公式计算:
附件:(略) **省食(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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