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略)的委托,(略)就开发区精密功能件产业载体生活区配套项目智能化设备项目实施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略)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开发区精密功能件产业载体生活区配套项目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市公共**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网站国企采购栏目”获取采购信息,并于2024年4月30日14点30分(**时间)前提(略)。
1.项目名称:开发区精密功能件产业载体生活区配套项目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略)
3.采购需求:(略)
4.本项目最高限价:(略)
5.项目交付周期:(略)
6.本项目不接受(略)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略)(复印件加盖供(略)),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3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略)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4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1.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略):无
3.本项目(略):无
1.时间:(略)
2.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1607846357@qq.com,联系电话:(略)),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市公共**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网站国企采购栏目”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1.截止时间:(略)4点30分(**时间)
2.地点:**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22层开标室
1.时间:(略)4点30分(**时间)
2.地点:**市国展路29号(星耀(略))2幢22层评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2.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磋商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潜在供应商对(略)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22层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docx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