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略)转让所属一批氧化钙(资产包二(2))(三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N0125WZ(略) |
挂牌起始日期 | (略) | 挂牌(略) | (略)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略)。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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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该批资产存放在(略)拌合站料场内,有专人进行管理。 |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略) | |||||||||||||||||||||||||
评估基准日 | (略) | ||||||||||||||||||||||||||
评估机构 | **永信中辰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
转让底价(元) | 400.00元/吨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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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我方向**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略): 一、上述(略),我方拥有该产权的合法处分权,对该产权(略)。 二、上述出让产权及随其出让的相关权利,于出让时不(略)(包括(略):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 三、贵所有权对我方提交的项目资料依贵所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予以披露,我方对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因资料瑕疵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四、我方确保上述出让产权在交易期间不(略)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交易期间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日内告知贵所,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工作。 五、贵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若因回复不及时造成交易延误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略)。 六、确定(略),逾期未签订造成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略)。 七、该声明及承诺表明我方自愿严格遵国家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有关交易规则,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机制,我方将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各项经济及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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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 | 《(略)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市**子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重大事 |
一、本次挂牌价为含税价格。 二、该批资产存放在(略)拌合站料场内,有专人进行管理。 三、此次转让标的氧化钙属于危险货物,受让方运输过(略),其运输需要办理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若受让方无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资质,可委托并(略)》。 四、此(略),根据实际称重与成交单价确定最终成交价。最终(略),受让方须先(略),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之外的预估总交易价款(略)标的进行实际称重,以最终成交单价与称重后的实际重量计算最终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若最终金额与《产权交易合同》中的预估值有差异的,双方可签署《补充合同》,并履行多退少补相关程序。 五、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转让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意向受让(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标的使用现状、规格型号、标的瑕疵等相关情况,自行实地(略)(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受让方(略),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受让方受让后,自行承(略),由此产生的相关纠纷和责任与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所无关。 六、意向受让方须到现场对本次处置资产进行现场查勘,报名时须持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至**产权交易所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须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有关规定。 七、本次标的氧化钙为危险货物,受让方或受让方委托运输企业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受让方在移交过程中的吊装、过磅、运输、装卸等产生的所有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并负责。 八、其他(略)。 |
特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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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略) 四、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本项目按资产包单个转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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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以现状为准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受让登记。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转让项目涉及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尽职调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接受,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受让方受让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转(略)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之外的预估总交易价款和预估交易服务费等费用转入**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对转让标的进行实际称重,以最终成交单价与称重后的实际重量计算最终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若最终金额(略),双方可签署《补充合同》,并履行多退少(略)。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略)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略),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略)9:00:00 至 (略)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产权交易市场((略)net.cn)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缴纳:金额1200.00元,截止时间2024-05-06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金设置条件:意向(略)**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保证金到帐时间(略):00(**时间)前。未足额、逾期(略),对收(略)。意向受让方(略),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视为在《产权收购意向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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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8.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略)9:00:00-(略)8: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按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 ||||
附件下载 | **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须知.pdf 现场(略).docx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陈昱静 |
咨询电话 | (略)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 10:00-14:00 15:00-19:00 | |
咨询地址 | ****市**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12楼**产权交易所 | |
技术支持 |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