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的委托,对(略)中考考场网上巡考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略)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中考考场网上巡考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略)中考考场网上巡考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略)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前端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79990 |
- |
1-2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巡考视频系统 |
1(项) |
详见(略) |
(略) |
- |
1-3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指挥中心办公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9160 |
- |
1-4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安装调试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5480 |
- |
1-5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单独详列:(略)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略)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略),其中理化生考场设备7个日历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略):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略)(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略)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略) 4)履行合同(略)》】,详见附件1; 5)参加采购活(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1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略)中考考场网上巡考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略)(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略)。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5日,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站北五路111号嘉燕盈汇国际18楼(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略)0时00分至10时30分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市站北五路111号嘉燕盈汇国际18楼(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到(略)领购磋商文件。领购磋商文件时需携带的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略),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以上资料一式一份,复印(略),提供原件核对)。
七、凡对本次(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市站北五路111号嘉燕盈汇国际18楼(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九、采购信息查询: (略)(http://www.gdzm.co/),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略) 2024年4月19日
附件1
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 (样本) 我方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并郑重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具有良(略) 2.具有履行(略)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环节结束后,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略) 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名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