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嘎洒中心片区排水管网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招标)招标文件修改通知(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市嘎洒中心片区排水管网工程(勘察(略))”招标文件的修改如下:
1.现将招标(略).4.1项中“投标保证金”根据《**省公共**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公共**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云发改办交易监管〔2024〕55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标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推广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减轻企业生产经营负担。因本项目招标标的金额未达到1000万元,故本项目不收(略)。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失信记录承诺书,未提供无失信记录承诺书的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其否决投标。若发现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修改为“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十七条“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估算值的2%,最高不能超过80万元,其中,勘察、设计投标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的规定,本项目可收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根据《**省发展(略)交易管理(2023 )397号〕和《**州关于进一步减免投标保证金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的规定,鼓励(略)保证金,故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2.招标文件中与以上内容相关的均作相应修改。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市勐泐大道曼城一期B1幢6单元501号
邮 编:(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略)
2024年04月19日